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玉树州、果洛州林业和草原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
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和谐社区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教育体验、科技支撑五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报批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两省(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全民共生、时代传承。
二、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和相关区域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按照五个《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技术方案、实施安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五个《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两省(区)相关市州林业和草原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全力支持配合和保障好五个《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并做好与本部门相关规划的衔接配合,在体制创新、政策配套、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协助支持,为促进三江源国家公园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创造良好环境。
四、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