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消息来源: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及数据统计期限202211日起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部门法定职责和行业管理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接受公众广泛监督。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推动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行业重点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住房保障、新型城镇化、市场监管、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公积金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做好省本级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公开文件起草说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厅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9123篇,其中国家要闻转载3272篇、青海要闻转载4621篇、党史学习教育转载264篇、疫情防控转载452篇;各处室(行业文件、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信息等)共计124篇;建设信息113篇、通知公告80篇、转发部委文件0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篇;厅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内容164篇。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

(二)推进网上办事公开。不断健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及查询平台,建筑业企业及房地产企业资质办理及企业动态监管均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按照谁许可,谁采集”“谁登记,谁采集的原则,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模式。设置企业信用评级查询和黑名单企业查询入口,将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评分向社会公示,并可公开查询,旨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有关重要事项,指导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三)落实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度,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和规范。全年在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共计576件,行政处罚决定共计2件。其中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决定1件、无行政处罚;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决定272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决定203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决定66件,行政处罚信息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决定34件,无行政处罚案件。

(四)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网站不断升级改版,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做好普查系统的部署升级,完成普查数据底图的导入与下发。积极做好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息管理平台青海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检索系统的升级和数据迁移。

(五)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做好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密切监测网站和各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结合年度重大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保障的要求,做好了全国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四届党代会、全省两会、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要节点的网络安全服务和保障工作,定期巡检网站及各业务系统运行情况,避免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夯实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3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7

647.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制度尚不充分,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不制度指导实践工作有待提升,下一步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二是政策解读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针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相对滞后,并在内容和形式上停留于起草说明的翻版,恳请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统一规范和培训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充分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设计创新发展等方面有待提高公开式单一化、陈旧化,下一步将持续优化网站设计,加强对门户网站、公文处理系统、“两微一端”等信息公开渠道的科学建设和更新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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