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消息来源: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结合本部门行业管理工作实际,梳理完成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附件: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021年1月5日

 

附件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二)本部门权力责任及岗位责任清单。

与行业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实施情况。

)行业管理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行业管理相关统计信息。

)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依据、条件、程序,行政许可决定。

(十)行政处罚事项及办理依据、条件、程序、行政处罚决定。

(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方面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十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十五)本部门招聘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三、可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部门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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