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开展黄河、长江及其流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行动
省自然资源厅开展黄河、长江及其流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行动
为深入强化黄河、长江河湖管护力度,扎扎实实推进流域内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省自然资源厅自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涉及全省35个市县区。主要对2018年以来卫片执法违法案件、12336举报、媒体曝光、上级转办、巡查发现和其他部门移送的土地矿产违法线索等全面排查。专项执法分为排查梳理、清理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排查梳理阶段(202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对全省各地2018年以来的土地矿产违法线索和已查处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案件没查处的、执行没到位的、未移交追究责任的、拆除复垦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对清查问题建立问题处理台账,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尤其是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违法采矿特别是严重破坏生态和新发生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对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部署启动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常态化工作。通过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有力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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