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1
  • 2
  • 3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关于青海贵德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千姿湖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5 10:19:1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政土函〔2021〕16号

海南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青海贵德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千姿湖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南政〔2020〕8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贵德县尕让乡希望村的18.4608公顷国有农用地和9.413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后,作为青海贵德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千姿湖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用地。

二、你州要督促贵德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州要督导贵德县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你州要督促贵德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贵德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具体事宜由贵德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3月11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