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4-0127 | 主题分类: | 矿权延续登记办理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2〕127号 | 生效日期: | 2022-05-27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柴旦行委鱼卡一井田采矿权延续登记办理情况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柴旦行委鱼卡一井田采矿权延续登记办理情况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2〕127号
海西州政府:
根据你州《关于贯彻落实省能源局煤炭稳产保供工作会议精神相关事宜的函》(西政函〔2022〕43号)和全省煤炭稳产保供工作要求,2022年5月25日,我厅完成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柴旦行委鱼卡一井田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6300002011011120107842)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核发至2045年4月22日。根据企业修编后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煤7下行开采最低下限标高:一采区为2830米,二采区西翼为2830米、东翼为2750米,实施煤5蹬空复采前,需加强补充地质勘探工作,专项开展蹬空开采设计等工作。请你州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煤矿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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