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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情况
标题 设施农业建设报备
咨询人 yy** 咨询日期 2024-12-23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就农场新增建设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用房是否需要再次备案的问题向贵单位咨询,具体情况如下:我农场位于湟中区土门关乡林马村,总占地面积37.2亩,其中耕地(一般农用地)19.2亩,林地18亩。本农场于2014年7月向湟中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立项(项目名称:湟中铭农生态农牧场)并被予以备案【备案号:湟发改备案字(2014)96号)】,项目建设期间修建蔬菜种植大棚5栋,设施占地8亩,剩余地块为露天种植区。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及本农场发展需要我农场于2024年6月至今在原项目申请地块新增建设节地智能大棚3栋,其中2栋为种植棚,1栋为种养结合试验大棚,设施占地约6亩;新增修建设施农业多功能用房1栋2层,占地面积96㎡,使用面积192㎡(其中:大棚山墙使用面积48㎡,肉类、果蔬保鲜存储及分拣包装室88㎡,大棚信息化管理室16㎡,看护房使用面积40㎡)。现就以上情况向贵单位咨询新建设施是否需要再次申请备案以及补办审批手续。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办结日期 2024-12-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关于设施农业建设报备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留言信息中的湟中铭农生态农牧场项目需要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办法》(青自然资规[2020]2号)的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流程及所需相关资料,建议您联系湟中区自然资源局咨询办理。

湟中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高峰

联系电话:138******9534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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