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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领导: 你好! 现行的电子职称证书模板有如下两个问题: 1)上面印制有当时申报职称时的“工作单位名称”。但是现在我已经换了工作,但是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还是以前的单位名称,电话咨询过职称管理处,说单位名称不能更改。在现就职单位拿去投标时,被废标了,原因是:“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和现在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2023]27号,明确证书法定记载内容:姓名、身份证、职称级别、专业、发证机关、编号。 2)上面有印制有有效范围“全省有效”的字样。根据人事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2019年实施),第三十条职称评审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职称证只是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资格,跟在哪家公司工作没关系。版面写上“工作单位名称”以及“全省有效”字样等于把个人资格绑定在某一家公司,不利于人才流动。 请重新设计模板,建议取消上面所述的两个不合理字样。 | |||
| 答复时间 | ||||
| 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子职称证书中的“工作单位名称”为申报职称时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设置该栏的目的在于更为清晰地展示职称申报的相关信息,且便于后续查询职称申报情况。职称证书本身即是对持有人职称资格具有官方证明力的凭证,无论持证人此后是否更换工作单位,均不影响职称证书的效力及其所载职称的有效性。“全省有效”字样为证书效力范围的说明,如您工作地点发生跨省流动,须按照相应省份的职称政策完成证书互认。同时,我们会结合工作实际对您提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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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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